2016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三、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统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到乡(镇、街道)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鹤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