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科技局2020年12月选调公告
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相当职级层次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期限,选调生须满3年服务期限;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2.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未过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8:30-12月4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泰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taizhou.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tzkjjzzc@163.com。
所需材料:
(1)《泰州市科技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具体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523-86606060。
(二)资格初审
泰州市科技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并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和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实施,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拟选调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生须在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泰州市科技局党组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泰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taizhou.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9896337,86399020。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kjj.taizhou.gov.cn/art/2020/11/30/art_51715_2877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