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海陵区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海陵区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陵区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7日至2002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内容详见《海陵区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人数2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2: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在确定面试人选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本公告相关规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组织科(海陵区鼓楼北路58号区政府D楼312室)。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09:00-12:00、14:00-17:30)。
(二)资格初审
区委组织部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给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理由。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熟悉本次招聘各环节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资格初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3)报名费用100元/人。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资料)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笔试资格。
3.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计划招聘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领取聘用通知书或不能按时办结报到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在海陵区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上级部门、单位。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海陵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6619(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226009。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海陵党建网
(http://dj.tzhl.gov.cn/hldj/hldjgsgg/hldjgsgg.html)
附件:
1.海陵区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海陵区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海陵区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陵区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x
信息来源:http://dj.tzhl.gov.cn/hldj/hldjgsgg/content/f49eb4d4-c432-425c-80a4-13e5ad4befc9.html